
教師周轉房辦理
【教師周轉房申請】
1. 填寫《教師周轉房表申請表》一式兩份(以下簡稱《申請表》);
2. 參照《教職工在滬有效產權住房證明材料辦理指南(手機端)》出具材料作為申請附件;
3. 所在單位/部門負責人審核申請材料、簽署意見并蓋公章;
4. 向黨委教師工作部、人事處提交上述材料;
5. 經黨委教師工作部、人事處審核后簽訂《教師周轉房表租賃協(xié)議》一式三份;
6. 攜黨委教師工作部、人事處簽署意見的《申請表》前往教師周轉房辦理入住手續(xù)。
【教師周轉房續(xù)租申請】
依據(jù)《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教師周轉房管理辦法(試行)》,“申請人累計租住時間自首次入住登記之日起不得超過36個月。
租賃協(xié)議原則上每年續(xù)簽一次,每次續(xù)簽前須經人事處資格復核?!?/span>
1. 填寫《教師周轉房表續(xù)簽申請表》一式兩份;
2. 參照《教職工在滬有效產權住房證明材料辦理指南(手機端)》出具材料作為復核續(xù)租申請的附件;
3. 所在單位/部門負責人審核申請材料、簽署意見并蓋公章;
4. 向黨委教師工作部、人事處提交上述材料;
5. 經黨委教師工作部、人事處審核后簽訂新一周期的《教師周轉房表租賃協(xié)議》一式三份。
聯(lián)系人:余老師
聯(lián)系電話:021-67709089
辦公地點:德政樓204室